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宁波公租房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宁波公租房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宁波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化,但目前宁波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在宁波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宁波市平均工资的7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规定标准,无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同时,还需通过社会信用评价和政治表现审核。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2023申请条件
1、本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周年以上且工作居住在北仑一周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婚带未满18周岁子女满两年或丧偶带未满18周岁子女)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且申请配租时工作居住仍在北仑的;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拥有5万元以下车辆允许申报(以车辆保险部门确定的当前新车购置价为准);
3、申请家庭应在市六区区域范围内无房。自有住房、租住公房、非住宅用房和申报公告日止前五年内出售、赠予、转让等自有住房的,均视为有房。原已承租公有住房,2008年1月1日后退交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已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所在单位已享受***各类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已居住在各类老年用房或***组织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不列入申请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外来务工(根据房源情况优先配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主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受理后,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初步全面审核;区(县、市)住建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区(县、市)住建部门应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县、市)住建部门应告知审核结果,并说明理由。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区(县、市)住建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1.属地审核: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然后准备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经乡镇***进行复审。
2.相关部门审核:待复审合格后交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汇总。汇总后资料交由于房产登记部门核查住房情况;住房公积金部门核查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部门核查营业登记、投资办企业等情况;公安部门核查车辆登记情况。
3.入户实地审核:待以上部门审核合格后,住房保障部门人员同民政局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合格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对提供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
4.双人审核:核实完由保障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双复查。
5.网站公示:最后核实合格家庭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该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候选名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宁波公租房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宁波公租房管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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