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宁波4月1日房产新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宁波4月1日房产新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
2、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助,申请时已在宁波购房的,安家补助一次性发放;未在宁波购房的,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
3、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基础上,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第一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由人才引进地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4、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上述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第一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对应层次的购房补贴政策。
5、对毕业10年内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第一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6、对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对区县(市)、开发园区新引进的,各地可参照市级标准,以生活安居补助、租房补助等形式给予保障。
注意: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于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推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方式。保障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
该《管理办法》将保障范围覆盖到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同时,统一规定各地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并明确了环卫、公交、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人员将给予优先保障。
宁波基础人才购房(首次)补贴政策(2021)
一、适用对象
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二、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相关资格认定
1、认定“单位”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宁波4月1日房产新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宁波4月1日房产新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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