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限购吗宁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二手房限购吗宁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限购。
(4)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一外地人:
⑴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⑵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⑵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⑶宁波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⑷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宁波从2020年7月7日起执行以下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具体说明:
1、宁波买房限购开放:二孩、三孩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购买一处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下文简称“市四区”)有两套住房的适龄儿童,可以在限购区内再购置一套;非本市户籍、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在市四区拥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内再购置一套商品住房。
2、宁波买房限购区域:
住房限购涉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具体范围为: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范围内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宁波买房限购套数:
(一)外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限购吗宁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限购吗宁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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